【医保】好消息!我市参保职工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能即时报销啦!请相互告知~
根据《云浮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从2022年9月1日起,凡申请选定我院作为定点医院并办理备案手续的云浮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即可享受相应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即时报销待遇。



1、参保人须持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到我院住院部一楼大厅医保咨询处领取并填写《云浮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定点登记表》,即可办理备案手续。一经办理,即可以享受职工门诊共济待遇。
2、参保人员一次只能选定1家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一般一年一定,(按照自然年,当年12月31日结束)可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3、参保人员确因居住迁移等情形需要变更选定医疗机构的,可向当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或指定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4、除急救和抢救需要外,参保人员未经转诊到非选定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就医,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1、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不设起付标准。
2、2022年度,在职职工参保人在我院报销比例为55%,退休职工参保人员在我院报销比例为65%,均不限次不限额,可一次或多次累计报销完成1737元;
3、支付范围:普通门诊统筹支付范围按照国家、省和我市关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支付范围支付。

参保人患病住院期间,到门诊就医产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住院与普通门诊业务互斥,住院期间不许在其他医院或本院发生普通门诊业务)
参保人门诊治疗特定病种产生的医疗费用。(参保人在同时享受普通门诊和门诊特定病种待遇时,应分别开具单独的普通门诊和门诊特定病种处方)
除急救和抢救需要外,在非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产生的门诊医疗费用。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情形。


即时报销:结算时,参保人须出示患者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或能显示完整身份证号码的有效电子证件,可办理门诊共济业务。

供稿:医保科 徐鹏翔
编辑:宣传科 梁植源
一审:医保科 徐鹏翔
二审:院办 唐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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